释义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3、出让土地的地址、面积、使用期限等; 4、出让金; 5、合同履行方式; 6、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 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