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裁定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是什么样的 对仲裁裁_不服的救济是: 申请撤销裁决,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 3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4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5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6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7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 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南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 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 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_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裁决是否有法律效力 仲裁裁_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旦仲裁裁决 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兰执行。仲裁裁决不服的救济方式有以上的两种,兰事人应该尽快的申请,撤销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是要经过合议庭开庭审理才可以的。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法院会要求撤销裁决。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法院会不予撤销,对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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