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情形会不予登记结婚 |
释义 |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 1、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手续。 2、和登记结婚的另一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禁止结婚。 3、已经有配偶的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进行登记结婚的人,不能结婚。 4、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婚龄的,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