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资 欠条 直接写”欠__工资__元,定于_年_月日归还。署名、日期“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一旦出具了欠条,双方之间关于 拖欠工资 的法律关系就变了,本来是 劳动关系 ,出了欠条之后就变为普通的 欠款 法律关系了,员工可以持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而不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 法律客观: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