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交付质押合同生效吗 |
释义 | 未交付质押合同尚未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才生效。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一、实现质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现质权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存在真实有效的质权;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 4、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不是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小汽车质押可以吗 小汽车是可以依法进行质押的。小汽车属于动产的一种,动产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质押车辆为条件,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有效吗?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即有效。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订立出质协议,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设立、股权质押有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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