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财产的权利转移后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到他人名下则不能任意撤销。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仍可撤销赠与,即法定撤销权: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什么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下列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