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和465条规定,具备这些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合同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保险合同的要素及其影响因素 保险合同的要素及其影响因素是保险合同成立的重要考虑因素。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等。这些要素在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影响这些要素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保险标的的价值和风险程度、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保险期间的选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费的计算方法等。这些因素的不同选择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效力。因此,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结语 合同成立要件包括签订合同的双方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保险合同中,要素如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等起着关键作用。这些要素受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个人情况、保险标的价值和风险程度、保险责任范围和限制、保险期间选择、保险金额确定以及保险费计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了解保险合同要素及其影响因素对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六条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 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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