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关系的法律认定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未经过法定程序但具有收养实质内容的关系——事实收养。在1992年4月1日之前,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形成收养关系,包括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长期共同生活、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以及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身体健康、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以及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符合规定。 法律分析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 一、事实收养关系的成立,指的是未经过法定程序,但具有收养实质内容的关系。事实收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until 民法典颁布前,也就是1992年4月1日之前的事实收养,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形成收养关系。具体来说,事实收养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 (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 (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 (四)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以为收养属于私人事故,涉及家庭内部关系,外人一般不太知晓。但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或收养人所在单位对此一般会比较的了解,可以起到见证作用。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七)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八)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结语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当事人之间的相待、长期共同生活、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以及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同时,收养人也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以及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条件。在民法典颁布前的事实收养,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形成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