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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公安局传唤会留案底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不会,被公安局传唤只是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的一种侦查措施。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传唤的适用对象为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方式与治安传唤相同,分为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案底在我国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违法记录,这种记录是会伴随公民一生的,而刑事拘留就属于违法乱纪的典范,这些刑事犯罪无论罪责轻重缓急,都会永久记录没留下案底,有案底记录的人终身不得参与公务员系统,司法系统,事业单位,公司高管等多项重要职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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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