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微企业认定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是其产品或服务在行业或细分市场占一定规模,或有明显创新特点,或处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是拥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适应的创新团队和经营管理团队是初步建立了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创新机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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