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被告不出庭后果: 1、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 2、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请律师打官司的解决方法: 1、选择管辖法院; 2、确定诉讼请求; 3、写好诉状; 4、取得一定证据; 5、在法官指导下出庭参加诉讼; 6、等待判决结果。 民事诉讼被告拒不赔偿处理办法: 1、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2、如果被告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而拒不履行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被告是必须要按时出庭的,如果被告选择拒绝,那么就失去了为息辩护的权利,意味着自己必须要承担法院给予的判决结果,所以,在被起诉时一定要积极的应诉,同时还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