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材料可作为居住证明
释义
    办理居住证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相片和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合法的材料,不全的材料需补充。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可由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
    法律分析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拓展延伸
    居住证明所需材料清单及申请流程
    申请居住证明所需的材料清单包括: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户口本或居住登记证明、水电费缴纳证明、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局或居住证办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清单。申请居住证明的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准备所需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缴纳相关费用(如有)、等待审批结果等步骤。请您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准备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居住证明。
    结语
    办理居住证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相片和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就业材料。未成年人或行动不便者可由监护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和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材料不全,需补充材料。具体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公安局或居住证办理部门。请按要求准备材料,顺利办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2 13: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