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抢劫一次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抢劫两次的,再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抢劫数额达到或者每增加1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轻伤二级的,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轻伤一级的,增加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4、持枪支以外的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抢劫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一般意义上的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特殊类型的抢劫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按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也是刑法上明文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条 关于抢劫特定财物行为的定性 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抢劫违禁品后又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应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