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申请企业破产呢
释义
    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身份上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这是指企业由债务人变为破产人,应向企业原登记机关进行破产登记,其法人资格已出现法定消灭原囚,仅在清算意义上仍然存在。企业无权再继续进行原来企业营业执照中确认的各项经营活动(但为债权人利益,人民法院或清算组认为确有必要继续者除外),成为仅为破产清算而存在的破产企业。这与破产案件受理后,企业仍可合法地进行经营活动(尽管受到很大限制),在身份上便有重大区别。此外,企业的代表机构也发生变化,原破产企业的权力机构、代表机构等各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厂长、经理等,终止原有职权活动,丧失对外代表破产企业的权利,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并由其代表破产企业对外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批复,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并非以清算组的名义,并且与清算工作无关,应当认定为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6: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