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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权自什么时设立
释义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
    只有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居住权才告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就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薄上明确记载。
    居住权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居住权设立的条件是拥有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设立,即与房屋所有权人登录居住权合同,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约定居住权年限,居住权的条件等,而设立居住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1、设立居住权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设立居住权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设立居住权应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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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