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包括前置要件、征收决定公告、房屋评估、征收补偿决定和强制拆除。房屋评估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并公示初步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和鉴定。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选择; 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 4.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申请复议评估,对复核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五)强制拆除。 拓展延伸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是指在国家需要进行土地房屋征收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系列程序,以确保公平、合法和有序进行。具体流程包括征收计划的制定、征收决定的发布、征收通知的送达、征收补偿的协商、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等环节。在整个流程中,法律要求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征收补偿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征收决定的依法执行等。权益保障还包括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和诉讼等,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措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可以顺利进行,同时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是确保公平、合法和有序进行的一系列流程。包括征收决定的公告、房屋评估的公示和复议、征收补偿决定的制定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法律要求保护被征收人的权益,包括合理公正的征收补偿和公开透明的协商过程。被征收人还可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通过遵循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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