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执行如何处理 1、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的情况,这首先要看,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了。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 2、如果双方只是在签订协议书上签了字,但还没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那协议书就还没生效,所以一方反悔了,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书中的约定的,只能再次协议,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3、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这种主张,也基本上都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一)、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材料包括:起诉书、原被告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 (二)、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查,予以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诉讼状副本,确定开庭日期、向原被告寄送传票。 (三)、开庭审理,法官根据审理情况做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实应当履行而未履行义务,法院会判决被告履行。判决生效后,被告应当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若被告在判决书上限定的时间内仍不履行的话,原告可以凭借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官会按照申请的数额对被告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