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商铺42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商铺仍属于业主所有,业主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 商铺的四十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四十、五十年或七十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来增收。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则无偿征用土地,并对地上物做价补偿。当公民或者企业在使用土地使用权时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税,那么缴纳和计算土地使用税时也是会根据土地的具体类型和土地的面积来确定的,同时当事人在使用土地时也是有一定的期限,当土地的使用权到达了使用期限后也是需要及时的办理续期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