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回老家办理户口是否为必须要求? |
释义 | 迁户口手续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具体规定因地而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根据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和当地收入水平确定,计算时间为二十年,但年龄超过六十岁则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岁则按五年计算。 法律分析 需要,直接凭迁户的相关资料,到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就可以了。各省辖市具体迁户规定有差异。 迁户口一定要回老家办理。迁户口的手续如下,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结语 迁户口手续可凭迁户相关资料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各省辖市规定有所差异。迁户口需回老家办理,手续包括:提交落户申请至转入地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条件后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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