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等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进出口的管制和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
 一、走私罪的定义是什么?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犯罪的特征:
 1、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什么是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的行为。犯此罪的,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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