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借款以房抵债是否是房屋买卖 |
释义 | 法律分析: 自然人借款以房抵债不等同于房屋买卖。以房抵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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