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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在外地补办身份证
释义
    一、怎么在外地补办身份证
    1、申请,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审核,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核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异地补办身份证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居住证或户口薄。
    三、异地补办身份证条件
    1、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四、哪些人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1、相貌特征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3、人口信息中无照片(首次申领的未成年人除外)或人口信息中照片与申请人不一致;
    4、提供的申报材料与人口信息主要项目不一致的;
    5、重复户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
    6、地址消失户口空挂;
    7、其他难以确认身份和有不良信息记录的。
    五、异地补办身份证收费标准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六、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
    1、首先要办理一张居住地的暂住证;
    2、在网上查询所属辖区身份证办证厅电话,咨询办理身份证的条件等相关事宜;
    3、到当地所属辖区公安区办证厅办理身份证;
    4、缴费并等待一段时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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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