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权不可以由监护人主动放弃。在法定情况下监护权可以丧失,但是监护人不能主动放弃监护权。以未成年子女为例,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也均享有子女的监护权。如果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是死亡的,可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子女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