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规定如何制定? |
释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房屋拆迁国有资产租赁户仍可享受拆迁补偿。拆迁房屋被拆迁企业停产房屋价值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房屋征收导致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考虑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办法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房屋拆迁国有资产租赁户还能享受补偿吗 租赁国有房屋遇到拆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拆迁房屋被拆迁企业停产房屋价值怎么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因土地征收而被拆迁的企业应当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拓展延伸 山西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山西拆迁工厂的补偿标准一般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不能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起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 2、由于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由于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通常按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进行补偿。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房屋拆迁国有资产租赁户仍可享受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同时,拆迁房屋被拆迁企业停产房屋价值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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