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血压引起脑出血算不算是工伤 |
释义 | 一、高血压引起脑出血算不算是工伤 1、高血压引发脑溢血,不是工伤。但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并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做工伤。假如经抢救后未死亡或者抢救48小时候才死亡的,不算工伤,单位也无赔偿责任,只会给予人道主义援助。 二、试用期受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 首先,法律规定员工做工伤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员工遭到工作事故伤害; 2、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所以,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时具备以上的条件的话,那么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 其次,公司尚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会受理。 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些刚进去的,公司可能不会立即购买工伤保险。并且,实践中,有些公司担心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所以会只购买商业保险等。 不过,不管公司是否按规定及时购买工伤保险,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满足以上条件的,就可以去做工伤认定。 最后,在试用期间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难以直接证明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 1、工资卡、工资条;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证件; 4、员工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5、公司的考勤记录; 6、其他同事的证言; 7、向公司报销费用的单据; 8、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9、信用卡邮寄地址为该公司的账单; 10、公司的“员工入职通知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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