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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脑出血是否算工伤?
释义
    工地上突发脑溢血的工伤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若因工发生则应获赔偿,若因身体病因则不算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工伤费用包括医疗、康复、伙食、交通、辅助器具、护理、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第39条,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薪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先从基金中支付,然后追偿给单位。
    法律分析
    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因工发生自然会赔偿,但是如果是本身的身体的病因就不能算作工伤。【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薪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结语
    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认定工地上突发脑溢血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因工引起的,将有资格获得相应赔偿;但如果是身体本身的病因,不属于工伤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8条,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期间的薪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将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待用人单位偿还。如用人单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追偿,以保障工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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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