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公司,其公司财产权隶属设立该公司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公司、组织或者个人共有投资设立的乡镇公司,其公司财产权按照给钱份额隶属投资者所有。 法律依据: 《城镇集体公司联合经济组织重组和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以下简称联合经济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和企业集团,以资产和经济活动为纽带,为着共同的利益和发展,自愿联合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第八条 联合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