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借贷合同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当然,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一、哪些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以下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3.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