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人有青春损失费吗 |
释义 | 离婚时女方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该赔偿项目,因此法律是不支持的,法律只规定了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如果一方自愿给另一方经济补偿金以达到分手的目的,法律是不会禁止的也不会干涉。 一、青春损失费有法律规定吗? 在我国,离婚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法律不支持,法律没有支持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只有夫妻离婚,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规定。 二、同居关系主张青春损失费能得到支持吗? 同居关系主张青春损失费不能得到支持。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在我国法律中找不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不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内。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情形。换句话说,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物质或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三、非法同居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吗 非法同居不可以要求青春损失费。同居关系终止后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的主张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当然如果双方在终止同居关系时自愿达成了由一方补偿另一方适当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协议,赔偿法愿意赔偿的法律也不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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