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房屋因为没有房产证而被强拆,首先被拆迁人要确定自己居住的房屋是不是违章建筑,是不是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如果被认定是合法建筑,或者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要给予被拆迁人拆迁补偿的。但是如果是违法建筑,或者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用给予被拆迁人拆迁补偿的。 并不是只有房产证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是在农村,很多老房子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房产证,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证明是房屋所有权人,那么房屋在拆迁时,被拆迁人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如果是在城市,老房子没有房产证,那么只能去找持有产权证或者卖给自己房子的人,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把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样被拆迁人就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 对于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但是被拆迁人确实在该房屋内长期生活。这种房屋的拆迁,拆迁方应该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安置。如果房屋产权实在复杂,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来避免损失自身利益。 一、房屋被强拆申请赔偿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在房屋被强拆后,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提起国家赔偿,要求法院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也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程序如下: 1、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首先是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情况、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与理由等。 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国家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3、救济途径: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不作赔偿决定、不予赔偿,或是当事人对其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时,当事人仍可在三个月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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