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患精神病会留给儿子吗 |
释义 | 女儿患有重度精神病不能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儿子,因为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订立遗嘱将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儿子,那该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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