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中司法机关的监督措施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中司法机关的监督措施主要是为了保护被侦查、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职责,防止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的产生。监督措施包括当场记录、公证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被告人和罪犯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和代理诉讼。被告人和罪犯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向有关机关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在依法行使职业的过程中,有权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行为提出抗议和控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第十七条:“对于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形,应当在案卷中记录,律师有权要求当场进行记录和公证,并提出书面申请,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总的来说,律师会见中司法机关的监督措施是为了保障被侦查、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职责。律师有权对限制律师会见的情形进行记录和公证,并提出书面申请,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