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双方意见一致并且度过30日冷静期后,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一、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现在需要有至少30日的离婚冷静期,经过离婚冷静期的,民政局会根据双方的共同意志,发放离婚证书。2、如果双方对于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关系消灭,并对子女扶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处理。 二、离婚证一定要当地办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且要双方亲自办理,不可以委托别人代理。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审核完资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再共同到该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但是只要其中一方不愿意离婚,就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三、新民法典离婚的流程怎么规定 新民法典协议离婚流程的规定: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等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夫妻拿到离婚证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