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首先提出起诉书,并根据另一方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说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和地址。如果当事人是单位,则应标明负责人的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姓名。起诉书的主体应说明请求以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尾部应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