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普通股东的资格有以下限制:1、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2、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