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侵占遗失物算不算犯罪 |
释义 | 丢失物品不算盗窃,但若拒不归还,且价值达立案标准(1万元或5000元),涉嫌侵占罪。此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为己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拿走暂时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元,有的地方规定立案标准为5000元),经催要拒不交还的,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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