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
释义 | 在我国刑法法典中没有这这个概念,只有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按照学理上说就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应当或可以减轻和从轻处罚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也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 3、盲人 4、聋哑人 一、几级精神病不会判刑 判刑与几级精神病无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犯罪,其家属一般是不能承担责任的,因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其家属虽不负责任,但是应当负严加看管和医疗的责任。 二、精神病人不需要承担形式责任吗? 精神病人不一定需要承担形式责任,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方式确定: 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这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这种精神病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要确认他是完全无刑事贸任的精神病人,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标准: (1)医学标准。即他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是处于精神病状态之中,而且正处于发病期而不是缓解期和间歇期,实施危害社会的原因是由于有精神病所引起的。 (2)心理学标准。即由于行为人有精神病而使他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否符合这两个标准,即是否同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即依法进行司法精神的鉴定。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这是指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处于间歇期,没有发病,精神是正常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他们在间歇期间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这种精神病人一般是间歇性的精神病,精神病发作的时候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没有发作的时候则相当与正常人,这个时候犯罪当然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对于是否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当然也需要精神病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来审查判断。 3、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又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或部分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这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情况、他们是介于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他们犯了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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