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外地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2020年外地补办身份证的流程: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受理点将申请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制作核验发放证件,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证件。只有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伪造、变造证件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异地办理。 法律分析 一、2020外地补办身份证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二、哪些人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 如果开放身份证异地受理,哪些人可以不用返回户籍地便可办理身份证呢? 意见表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 而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此外,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对于以上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形,当事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结语 外地补办身份证需按以下步骤进行:1.申请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2.异地受理点将申请信息传至户籍地公安机关,经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按时完成制证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回执领取证件。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周期和费用。对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市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但特征变化且未登记指纹信息的人员不予受理。伪造、冒领、骗领证件等行为均不予受理。以上情形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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