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问题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只是人民法院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如果当事人乙方或者双方无相反的证据或者足以推翻其结论的理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日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说明理由,并承担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问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而制定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效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性质仅是一种证据,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驶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亦可以作为法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或判决的依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从证据的类型角度划分,因其是公安机关制作,故应属于公文书证的一种,应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期限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可以当场作出道路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书。 关于交通事故案件律师签合同的问题 交通事故受害人事后赔偿应注意下列事项: 1、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等。 2、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责任认定书。 3、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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