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患精神病的离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配偶患精神病的离婚程序有: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2、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判决等; 3、判决生效后,依法执行。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离婚呢 向法院申请离婚的方式:当事人诉讼主张离婚的,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附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等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认定夫妻关系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直就分居不离婚怎么办? 一直就分居不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起草3份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诉讼时效期间是几年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请求的,法院可强制义务人履行其义务;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法院不再保护权利人的请求权。 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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