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稳定就业入户:3年社保+3年居住证+房产; 2、学历入户:本科或以上+1个月社保;专科学历+6个月社保; 3、技能人才入户:高级资格证+1个月社保;中间资格证+6个月社保; 4、职称入户:中级或以上职称+1个月社保; 5、投靠入户:直系亲属可以相互投靠入户; 6、纳税入户:纳税10万-100万之间,1个名额;纳税100万-1000万之间,2个名额; 7、投资入户:投资500万=2个名额;投资1000万=5个名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