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下发监理暂停令的要求有: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等。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