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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版物非法经营罪量刑,升格量刑的特别规定
释义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出版物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以五年为法定刑升格的时间点。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被判处出版物非法经营罪的,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是不同的。法院的裁判以非法经营出版物的数额或非法销售所得数额,来决定是否适用升格法定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法律咨询:
    网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二、电信犯罪判几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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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