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签了预售合同的房子是可以退的,不过要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 2、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民法典》里指定的比例。 3、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4、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做备案了,需要开发商跟购房者去房管局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补缴房款吗 不一定: 一、如果备案了,需要去房管局办下手续,就可以更改。没去银行申请贷款前首付都可以变,进行补交; 二、如果银行审批通过了贷款,那么就不可以补缴房款了。因为只要贷款审批通过就不能追加首付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预售合同有效吗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预售合同没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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