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准备诉讼材料,但需注意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律师有权在依法与当事人会见期间,查阅、复制、摘抄有关案件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期间,可以查阅、抄录有关案件的材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参与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期间可以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但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总之,律师在会见期间有权查阅、复制、摘抄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并可以准备诉讼材料,但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案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