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伤残鉴定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车祸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车祸期间财产保全有哪些注意事项 1、千万不能超过期限,一接到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就应当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供担保,3天内必须要求法院作出裁定并送达给交警部门将车查封,避免交警将放车单开出。 2、诉前保全的数额必须适当,保全数额过低,对方可以交纳保全数额相同的保证金后解除对事故车的查封,如果事故车价值较高,则申请人的权利很难保障;保全数额过高,也不合适,会多交保全费。 3、准备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担保财产及相关手续。法院要求提供的担保财产形式不一定相同,有的法院可以用本地房产证、行车证担保,有的要求现金担保,还有的要求担保公司担保,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以免措手不及。 4、在诉前保全裁定作出后15日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即便受害人仍然住院治疗,没有最终康复,也应当尽快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查封,前功尽弃。 5、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部分,一定要写上要求对方承担诉前保全费,如果不写清楚,法院判决中可能不予处理,增加诉累。 请专业房屋拆迁律师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请专业拆迁律师的原因: 1、被拆迁人相对于拆迁人地位的失衡; 2、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信息的不对称; 3、被征地拆迁人专业水平不足。 律师证见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于律师见证制度,我国尚无明确的立法规定。 2、那么律师见证书的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呢,律师见证书的注意事项: (1)律师见证书应遵循自愿、真实、合法三大原则。 (2)律师见证书必须经当事人自愿申请、委托律师进行。 (3)律师要审查被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是否真实可靠,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介绍的情况是否足以证明是客观存在的,如资料不足,津师应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准确情况,以正确见证。 3、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有限制地开展见证工作的通知》第2条也规定:法律工作者办理见证必须当场目睹或亲自调查核实,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能力,申请事项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并主动开展法律咨询、代书和审查修改合同等工作,帮助当事人完善其法律行为,然后方可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予以证明。 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拆迁注意事项: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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