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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一次起诉离婚调解了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释义
    本文讲述了离婚案件的起诉规定和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则不予受理。但是,如果六个月后原告能够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就会更高。因此,原则上第二次起诉会判离,但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
    法律分析
    原则上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以后可以起诉,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就高
    拓展延伸
    第一次调解失败,第二次起诉能判离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经过一次调解后,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许离婚。因此,第一次调解失败并不意味着第二次起诉一定能判离。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夫妻感情、家庭状况、子女权益等因素。如果第二次起诉时,夫妻感情仍然没有改善,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判决的因素,法院仍然有可能依法判决离婚。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离婚的法定事由,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如果第二次起诉时,存在这些法定事由之一,法院也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因此,第一次调解失败并不意味着第二次起诉一定能判离。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则上第二次起诉会判离,但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在第一次起诉后,若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则不予受理。因此,原告需耐心等待六个月,若在这期间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成功率将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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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