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监狱人员拒执怎么办 |
释义 |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被监狱拒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一、人有重大疾病犯法如何处理 判前或判决后,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机关会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如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按程序办理。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申请监外执行要多久 一般一个月左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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