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律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
释义 | 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特定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1、男女双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一并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也应受法律保护。至于离婚诉讼的起诉地点,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特定情况下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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