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书掉了怎么办? |
释义 |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 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一、个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 首先,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后,工伤认定时应当携带以下内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可以去做伤残鉴定的具体时间如下: 1、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 2、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 3、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 申请工伤的伤残鉴定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三、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单位不盖章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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